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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齐眼药: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司拟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 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 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 3、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前 3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公司独立董事共 3 人,出席本次会 议的独立董事共 3 人,会议由独立董事徐先梅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 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