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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雷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业务 发展水平与能力,规范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 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新雷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 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 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