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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通信:吉大通信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2024年4月)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治 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 据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下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下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 年报工作规程 第三条 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独立董事应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 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做到勤勉尽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需要及时听取上市公司管理层和财务总监关于公司本年度生产 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尽量 亲自参与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