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迈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 大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 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