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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300603Leon(300603)2023-12-08 12:4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 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公司章程》或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两名。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