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恒锋信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300605HENGFENG INFO(300605)2023-12-12 08:32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根据股东大会决 议,公司设立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恒锋信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隶属于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于控股股东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委员会如认为其不适合担任董事,有权予以拒绝。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须为公司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由全体委员的 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