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信息: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健全和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 科学决策,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包括 2 名股东代表监事和 1 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由公司全体 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三条 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 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