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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作为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亚国际"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 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3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64,521 股,发行价格 为 14.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94,903,294.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10,559,905.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