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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天龙)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二)独立性说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及 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胡天龙作为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 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