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瀚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中,华泰联合证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根据上市公司的说明,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 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瀚微"、"上市公司"或"公 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眸芯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 49%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 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本独立财务顾 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 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规定, 就本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 "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1、上市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上市公司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