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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瀚微: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300613FHM(300613)2023-12-28 13:42

3、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及审阅机构;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 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鉴于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瀚微"、"上市公司"或"公 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眸芯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 49%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 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 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 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1、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公司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 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盖章页)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8 日 2 4、公司聘请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