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富瀚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00613FHM(300613)2024-05-17 11:51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瀚微)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 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 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1. 公司现行有效的《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 2. 公司 2024 年 4 月 15 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等中国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