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库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 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三名或者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会 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下同)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