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库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 入档事宜。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常设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经董事 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监事会对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或董事会办公 室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