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库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依法履行董事义务,充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和董事会议题内容,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 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董事应 当主动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成员的 1/3,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 人士。独立董事应当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1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