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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库科技: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和作废2022年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300620AFR(300620)2024-04-02 13:02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和 作废 2022 年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和 作废 2022 年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珠海市情侣中路 47 号怡景湾大酒店五层 电话:(0756)-8893339 传真:(0756)-8893336 1 致: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为公司实 施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 销")和作废 2022 年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作废")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 实施股权激励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