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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库科技: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300620AFR(300620)2024-06-26 12:31

1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情侣中路 47 号怡景湾大酒店 5 楼 电话:(0756)-8893339 传真:(0756)-8893336 2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本所/本所律师 | 指 |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 | --- | --- | --- | | 公司 | 指 |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本计划、本激励计划 | 指 |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限制性股票 | 指 |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分次获得 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 | 激励对象 | 指 | 按照本计划的规定,有资格获授一定数量限制性股票的员工 | | 授予日 | 指 |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 | 授予价格 | 指 |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 | 归属 | 指 | 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票登记至激励对象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