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徐慷先生的薪酬方案依据公司 所处行业、参照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议案。 三、关于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 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财务公司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 合法的经营资质,其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为此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并制订了有关风险处置预案,可有效保证公司资 金安全。 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的风险评估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财 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符合有关监管法规,经营风险可控;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存 贷款等金融业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资金管理,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资金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