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7-6-1-2 截至目前,捷捷微电及独立财务顾问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将申请文件财 务数据更新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并完成申请文件更新补充工作,相关文件已 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进行了披露。 鉴于作为本次交易定价依据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 为保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期间评估资料的有效性,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捷捷南通科技进行了加期评 估。鉴于评估数据更新,公司对草案(修订稿)再次进行修订、补充及完善。草 案主要修订情况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释义均与草案中"释义" 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7-6-1-1 | 重组报告书章节 | | 修订内容 | | --- | --- | --- | | 释义 | | 增加了加期评估基准日、加期评估报告的释义 | | | | 在"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之"(二)交易 | | 重大事项提示 | | 标的评估或估值情况"补充了加期评估报告内容的 | | | | 论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