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捷微电"、"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捷 捷微电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 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9 号)同意注 册,公司发行面值总额为 1,195,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为 1,195,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25,318,454.41 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 1,169,681,545.59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