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之核查意见(修订稿)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 核问询函》回复 之 核查意见(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16号) 二〇二四年八月 7-2-1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受江苏捷捷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捷捷微电"或"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捷 捷微电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贵所 2024 年 1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江苏捷捷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 〔2024〕030001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问询函")的要求,捷捷微电 会同独立财务顾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评估师")等中介机构,按照贵所的要求对审核问询中提出的问 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现逐条进行回复说明,请予审核。 除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