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沃克森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4 年 1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030001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问询函")的要求,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捷捷微电"或"上市公司")会同沃克森 (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师")等中介机构,按照贵 所的要求对审核问询中提出的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现逐条 进行回复说明,请予审核。 除特别说明外,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以下简称"本回复")所述的词语或 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在本审核 问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 五入所致。本审核问询函回复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 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关 于 深 圳证 券 交易 所《 关于 江 苏捷 捷 微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股 份 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