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_法律意见书(申报稿)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法律意见(修订稿) 释 义 除非正文中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中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法律意见(修订稿)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 释 义 2 | | --- | | 一、本次交易方案 8 | | 二、本次交易相关方的主体资格 17 | | 三、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33 | | 四、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 34 | | 五、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条件 35 | | 六、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43 | |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及员工安置 65 | | 八、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65 | | 九、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 68 | | 十、证券服务机构的资格 69 | | 十一、结论性意见 69 | | 捷捷微电/上市公司/ | 指 |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