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_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相关问题之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相关问题之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16号) 二〇二四年八月 1 深圳证券交易所: 除特别说明外,本审核函回复(以下简称"本回复")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 重组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在本审核函回复中, 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本审核 函回复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 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 问题一 申请文件显示:2022 年、2023 年,捷捷微电(南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标的资产)营业收入分别为 5,915.19 万元、52,224.83 万元,净利润分别 为-2,148.51 万元、-2,693.39 万元。2024 年 1-6 月,标的资产实现营业收入 42,962.76 万元、净利润 6,481.10 万元;2024 年全年预计营业收入 112,617.73 万元、净利润 22,413.34 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