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担保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3-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不低于 1/3。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