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科技: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4年8月)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等情形,按照《创 业板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 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豁免披露。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涉及的重大事项最先触及下列任一时点后及时履行披露 义务: 第二条 公司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