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张萌、吴君晔、陈天宝、杨萍、张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25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一、财务核算不准确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顺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广东顺水)计算坏账准备有误,2022 年多计提坏账准备 322.32 万元,2023 年少计提坏账准备 267.74 万元,中达安 持有广东顺水 67%的股权,导致中达安披露的 2022 年年报少 1 确认归母净利润 183.56 万元、2023 年年报多确认归母净利 润 152.48 万 元 , 分 别 占 当 期 披 露 的 归 母 净 利 润 的 1.02%、36.69%。以上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公司信息披露不准确 (一)公司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2024 年 1 月 30 日,中 达安披露《2023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实现归母净利润为盈利 750 万元至 1,100 万元;实 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130 万元至-250 万元。4 月 23 日,中 达安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4 月 29 日,中 达安披露了 2023 年年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