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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聚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4年 限 制性 股 票激 励 计划 ( 草案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关 于 南 京 聚隆 科 技股 份 有限 公 司 苏同律证字2024第032号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南 京 市 建 邺 区 贤 坤 路 江 岛 智 立 方 C座 4层 邮编: 2 10019 电话: + 8 6 2 5 - 83304480 传真: + 8 6 2 5 - 83329335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承诺和声明: 1.本所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 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事实进行了调 查,查阅了公司拟定的《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 其他文件。在公司保证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 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证明,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 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任何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 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的基础上,本所律师合理、充分地运用了包括 但不限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