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材: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第五条 本委员会委员应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管 部门对本委员会委员资格的要求。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本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本公司发展规划,完善本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的决策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研究本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本委员会委员的罢免,由董事会 决定。 第六条 本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本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本委 员会工作。 召集人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主持委员会会议,签发会议决议; (二)提议和召集定期会议; (三)提议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