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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瑞电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300655CCEM(300655)2023-12-13 12:13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的决策机制,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在其职 责权限范围内协助董事会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本委员会委员的罢免,由董事会 决定。 第五条 本委员会委员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证券监管 部门对本委员会委员资格的要求。 第六条 本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并由本委员会委员 选举产生,负责主持本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四)领导本委员会,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并履行职责; (五)确保本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