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晶瑞电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300655CCEM(300655)2023-12-13 12:09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召集人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主持委员会会议,签发会议决议; 1 第一条 为规范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决策机制,确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经营管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在其职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 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并对董事会负责。本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 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 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且在独立董事中至少应包括一名会计专士人士。本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