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材: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议事程序,促使监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兼任监 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 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 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 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可向全体监 事征集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