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材: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法律意见 致: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瑞电材"或"发行人")的委托,作为晶瑞电材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已为本次发行出具了《北 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万商天勤律 师事务所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律师工 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及《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 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晶瑞电 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北 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晶瑞电子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