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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院: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00675IBR(300675)2024-08-02 11:18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38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No. 6001 YITIAN ROAD, SHENZHEN, P. R. CHINA 电话(Tel.):(0755) 88265288 传真(Fax.):(0755) 88265537 网址(Website):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4]第 219 号 致: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了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按照律师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