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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院: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7月)
300675IBR(300675)2024-07-10 11:02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 议事规则 (2014 年 9 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过,2021 年 8 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第一次修订,2024 年 7 月第四届董事 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 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公司有关制度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及可持续发展(ESG) 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作为研究、规划、制订、管理与 考核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公 司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向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 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 1 1 人。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提名表决通过。 第五条 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