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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300676BGI Genomics(300676)2024-04-12 12:32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 1 页 共 8 页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良好的职业道德纪录和信誉,近三年没有 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受到注册会计师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并在承担审计工作中 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三)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以及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 会计师;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升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为本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 计服务),不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