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基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华 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基因"、"上市公司"或"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概要 (一)工作情况 1、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市公司母公司本身及下属子公司。纳 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 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公司在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时,全面考虑了上市公司母公司本身及下属 子公司的所有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 展战略、人力资源、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