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搏尔_申请人及保荐机构第三轮回复意见
关于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2024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二〇二四年七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或"贵所")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出 具的《关于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48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的要求,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搏尔""发行人"或"公司") 会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等相关方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 查和落实,对申请材料进行了修改、补充。现对审核问询函的落实和募集说明书 的修改情况逐条书面回复,并提交贵所,请予审核。 说明: 1、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回复报告中所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珠海英 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一致。涉及募集说明书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已在募 集说明书及本回复报告中以楷体加粗方式列示。 2、本回复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