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搏尔: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国-珠海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 1 -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 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参 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