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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搏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300681Enpower(300681)2024-03-29 08:53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二四年三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 督和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