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搏尔:子公司管理制度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二四年三月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并依据对子公司的规范运作要求,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 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四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对母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五条 公司对子公司主要从章程制订、人事、财务、经营决策、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内部审计监督等方面进行管理。 第六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 效的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 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 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珠 海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