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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动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300686CDL(300686)2023-11-15 09:50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提升内部控制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并由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