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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智动力的监管函
300686CDL(300686)2024-05-17 02:10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87 号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时任总经理杨依明的监管函 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4.2.2 条、第 5.1.2 条的规定,对任期内的智 动力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 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杨依明: 经查明,你作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智动力")时任总经理,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智动力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 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显示,因 2021 年度智动力对收 购广东阿特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特斯")形成的 商誉进行减值评估时,未充分考虑含商誉相关资产组的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预测中所使用的关键参数设定的合理性, 导致 2021 年及 2022 年商誉减值计提金额不准确。智动力对 前期相关商誉、资产减值损失以及相关减值补偿进行追溯调 整,其中,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