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黑马:关于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北 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1 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 5 层,100007 5th Floor, Raffles City Beijing Offices Tower, No.1 Dongzhimen South Street,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07 P.R.C. T. 010-56500900 F. 010-56500999 www.meritsandtree.com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2. 植德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及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 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完整,所发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