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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黑马:关于公司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四月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1 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 5 层,100007 5th Floor, Raffles City Beijing Offices Tower, No.1 Dongzhimen South Street,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07 P.R.C. T. 010-56500900 F. 010-56500999 www.meritsandtree.com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植德")接受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创业黑马")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