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黑马: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1 第一条 为规范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保 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创业 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 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 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 由本制度第五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