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勒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我们作为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需要, 对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次交易遵循 自愿、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