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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勒新材: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黄珺、邹艳红、赵俊武出具的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珺、邹艳红、赵俊武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