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勒新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 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 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设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