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天宇股份: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八月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设在董事会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经股东大 会批准后成立。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 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八条 委员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 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予 以撤换。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第 ...